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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知報報 2009.09.16 【性騷擾 新聞】騷擾猥褻多輕判 婦團籲修法2009.09.16 立報 史倩玲 一名男子去年在台北火車站將精液甩在女學生的裙子上,以強制猥褻罪起訴,不過,法官認為甩精不是「強制」,改判該名男子公然侮辱罪,與吐口水罪行相同,引發社會不滿。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,應該修法以避免性騷擾案件被輕判。另一件性騷擾案也引起輿論譁然。一位酒客與居酒屋女老闆在店內唱卡拉OK時,以麥克風戳女老闆的下體及胸部。檢方以強制猥褻罪起訴酒客,但法官卻以女老闆可以一邊唱歌一邊閃避,不符合「強制」的標準,因此酒客獲判無罪。 轉載自:http://blog.roodo.com/awakeningfoundatio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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