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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9/06/08 12:37 最新消息,藝人楊宗緯控告一名夜店男公關上節目,影射他上夜店泡美眉,並要求1元賠償!台北地院民庭宣判,楊宗緯勝訴,夜店男公關必須賠給楊宗緯1元,並且在一家平面2家電子報,判登道歉啟事。至於刑案誹謗罪部分,上個月,已經宣判夜店男公關判刑3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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